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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少年模式的现状与完善”研讨会召开 专家四问青少年模式

时间:2021-06-07来源:互联网 作者:编辑 点击: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未保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个特别的日子,社科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论坛第8期聚焦“青少年模式的现状与完善”,邀请来自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案以下简称《新未保法》于6月1日正式实施。在这个特别的日子,社科大未成年人网络保护论坛第8期聚焦“青少年模式的现状与完善”,邀请来自中国法学会、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清华大学、中国传媒大学等多家机构和高校的多位专家,就青少年模式要保护谁、青少年模式是否有必要、青少年模式效果如何、青少年模式应该如何改进,四大问题展开深度讨论。

“青少年模式的现状与完善”研讨会召开专家四问青少年模式

No.1青少年模式要保护谁?

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群体。青少年模式的概念源于国家网信办的指导意见。2019年3月,国家网信办组织“抖音”、“快手”等短视频平台试点上线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将“青少年防沉迷系统”内置于短视频应用中,用户每日首次启动应用时,系统将进行弹窗提示,引导家长及青少年选择和使用。进入“青少年模式”后,用户使用时段受限、服务功能受限、在线时长受限,且只能访问青少年专属内容池。针对青少年模式的命名,中国青少年研究中心少年儿童研究所所长孙宏艳指出,研究管理中经常会使用到三种概念:一是未成年人,年龄在18岁以下;二是青年群体,年龄在14岁-35岁之间;三是儿童群体,分为学龄前儿童和学龄儿童。“但却没有对青少年群体的明确定义,那么青少年模式受众群体的年龄段应该怎样划分?”对此,清华大学法学院助理研究员刘云认为,青少年模式从法律意义上也可以称之为“未成年人模式”,所针对的对象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他们处于好奇心驱动的成长时期,不会主动限制自己的网络使用行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刘晓春表示赞同,并指出:“对受众群体的清楚定位,是决定产品或服务要不要做、如何做好的基础”。

No.2青少年模式有必要吗?

当然有必要。从政策、法规角度来看,《新未保法》的正式实施将把青少年模式提升到强制性义务的层面,互联网产品和服务的提供者必须提供青少年模式。专家倡议,未成年人高频使用的QQ、游戏等都应该上线青少年模式,避免孩子遭受暴力色情等不良内容侵害。中国法学会会员部副主任、中国政法大学未成年人事务治理与法律研究基地专家彭伶表示:“《新未保法》第74条规定虽然没有明确用到‘青少年模式’五个字,但它涵盖了‘青少年模式’的内在要求,可以说,建设青少年模式是《新未保法》的题中之义。”中国演出行业协会直播分会秘书长瞿涛则从行业的角度指出,最大限度尊重和保护未成年人,无论平台代价如何,都应竭尽全力上线和完善青少年模式,已经成为行业共识,青少年模式也将成为现在以及未来网络平台和产品的标配。“除了现有规定的网络游戏、音视频、直播、社交平台,严格意义来说,未成年人正在普遍使用、以及具备未成年人使用可能性的所有产品和平台,都应强制性上线青少年模式,通过青少年模式和其他配套制度、规则的共同作用,实现对于未成年人的全面保护”,中国社科院大学副校长林维提到。同时,孙宏艳向大家介绍了一组调研数据,八成未成年人认为每一个APP都应该具有青少年模式,且七成未成年人表示愿意主动使用青少年模式,从受众的角度肯定了青少年模式存在的意义。

No.3青少年模式效果如何?

各平台水平参差不齐。近期大量媒体报道显示,部分网络平台未能履行平台责任,青少年模式漏洞仍多、形同虚设的问题突出。例如,新华社记者实测发现,QQ、微信的青少年模式并未对充值、转账、贷款、理财等交易行为做出限制;百度贴吧切换至青少年模式后,涉黄、涉恐内容仍可正常浏览;微信读书没有明显标注如何切换青少年模式,架上涉黄漫画、电子书尤在,且阅读量极高。北京互联网法院少年法庭法官经雯洁总结过往案件,并有同样发现,“有些平台尽管推出了青少年模式,但与成人模式区别不大,仍然存在一些不适宜青少年的内容和模块。”同时,她还指出现有青少年模式的实名认证问题:“审理案件发现,目前大部分平台实名认证采取了‘姓名+身份证+手机号’的强认证方式,但仍有部分平台使用第三方登录授权等单一方式非常容易绕过。”此外,还存在未成年人使用父母的帐号登陆,或者通过二手平台租用成年人身份帐户的情况,对网络平台的未成年人识别提出了挑战。青少年模式需要有明显的入口提示。林维观察到,“有些平台的设置过于隐蔽,甚至需要参考教程才能找到,完全起不到引导和提示用户使用的作用”;同时,青少年模式切换为普通模式需要设置严格切换门槛,“有些平台的切换密码设置过于简单,很容易被破解,也起不到根本的保护作用。”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差异,彭伶表示:“由于青少年模式的严格限制,势必会影响用户体验,造成平台的用户流失,用户大量流失,流量就没有了,竞争力自然下降。激烈的商业竞争和企业逐利本性是平台缺乏上线升级青少年模式内在动力的重要原因。”如何评价青少年模式是否有效,北京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官渠成林建议,要加强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设定生产、监测、运营等一系列评价指标,有助于网络平台参考,拉齐各个平台的执行效果。

No.4青少年模式应如何改进?

需从功能、内容、执行多层面入手。功能层面: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指出,现有青少年模式大多从成人视角出发,过分强调限制功能,缺乏对被保护对象需求的研究和分析,同时强调未成年人保护需要尊重未成年人表达权和观察权,注重丰富未成年人生活,提升未成年人自主性。青少年模式的功能设计应该考虑到不同年龄段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和需求。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执行院长张洪生表示:“青少年模式不应当只是让孩子们学习知识,更应兼顾他们在休闲和社交层面的需求。”刘云则提出,青少年模式是网络平台给予用户的一项选择,而选择的使用者是监护人,这给青少年模式的功能设计提供了一个新的衡量标准。内容层面:现有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还普遍存在内容单一、教育性过强等问题,仍有较大提升空间。孙宏艳主张“教育和休闲相平衡”的内容建设理念,并举例抖音青少年模式的“发现”功能,是发挥未成年人自主性的初步探索。“青少年模式的内容建设,不应单纯满足于对有害信息的过滤,还应提升内容池的创新度和吸引力”,经雯洁建议,将青少年模式下的内容进行精细化分类,结合不同年龄未成年人的需求提供更加匹配和有针对性的内容。张洪生指出,让未成年人参与到内容的创作和生产中去,帮助提升未成年人的创造力和自我认同感。执行层面:瞿涛认为,未成年人保护不能单纯依靠网络平台,青少年模式是未成年人保护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此之前,则需发挥家长和学校的监管和引导作用。张洪生表示认同,认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中家庭的角色不可或缺。刘晓春总结道:“未成年人保护是个综合性议题,标准上、制度上需要进一步完善,实操上则需要家庭、学校、网络平台等多方协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虽已硕果累累,但依然道阻且长,仍需社会各界共同努力。”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互联网法治研究中心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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